众所周知,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也是各国创新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永恒主题。中国始终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与国际社会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据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陈福利介绍,中国在进行第一次专门知识产权立法前就已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又相继加入了《巴黎公约》《马德里条约》等近20个国际公约,这与中国国内立法的历史发展是相衔接、有互动的。此外中国还签署了《中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框架协议》,并大力推动中欧交流,公安、海关等部门也积极开展跨境联合执法行动。“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中国始终保持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对内对外一视同仁,全面履行中国的承诺和国际义务。”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表示,中国将坚持统筹兼顾,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始终以开放的态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同时也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防范和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既保护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又要让创新成果更好地增进全人类的福祉。
柴海涛指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短短三十多年就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当前,中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陈福利表示,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法治建设的发展始终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知识产权给全球或全人类带来的挑战。
陈福利表示,商务部同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相关知识产权部门,先后建立了与美国、欧盟、日本、巴西、俄罗斯、瑞士等国家和地区的双边知识产权跨部门的交流合作,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理事会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20多个经济体知识产权专家组相关工作,在“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经贸合作框架下也都有知识产权的交流。“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各国的相互依存会进一步增强。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其中的作用也会越来越重要。”陈福利称,中国会继续秉承开放的态度,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一道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而带动中国和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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